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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2: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GST太光 股票代码:00055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道喜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95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95号 股份变动性质:GST太光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让持有的股权,导致GST太光实际控制人变更 签署日期:二○○六年八月二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自然人汤道喜和徐国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深圳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受让方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间接持有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9,897,057股(占GST太光总股本的21.95%)的行为; 汤道喜: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申昌科技:指深圳申昌科技有限公司,是GST太光第一大股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 GST太光、太光电信: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55;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道喜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95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95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汤道喜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汤道喜及其关联人持有太光电信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汤道喜将不再持有申昌科技的股权,因此也不再间接持有太光电信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协议 根据自然人汤道喜、徐国富与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和厉天福于2006年7月3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汤道喜、徐国富各自将其所持有申昌科技51%和49%的股权以总价款人民币2元转让,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和厉天福分别受让其中的51%和49%。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签署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即行生效。 第三节出让方持有太光电信股份基本情况 1、汤道喜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太光电信第一大股东申昌科技51%的股权,为太光电信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对上市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前,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受让方符合相关股权受让条件。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对申昌科技的负债,不存在担保或者损害申昌科技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申昌科技所持有太光电信的全部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道喜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太光电信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道喜 日期:2006年8月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2、自然人汤道喜、徐国富与深圳市纳伟仕投资有限公司和厉天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道喜 签署日期:2006年8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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