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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2: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在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荆州市沙市区三湾路72号)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4,29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张明勤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06年9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变动,王锡山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张三红先生、隗罡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选举张三红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选举隗罡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变动,易声泽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因工作变动,马先锋先生、欧见塔女士辞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马先锋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欧见塔女士辞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增补吴俭先生、赵耀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增补吴俭先生但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增补赵耀华先生但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议案表决结果为54,29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詹曼律师现场审核和见证,并出具《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二00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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