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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将成广控二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出资逾10亿元收购11.189%股权,未来持股比例有望增至20%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严丽梅报道:央企旗下上市公司与地方控股上市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实现利益共享,在长江电力(600900)与广州控股(600098)间上演了经典一幕。

  

长江电力和广州控股今日同时公告,长江电力拟以现金约10.598亿元收购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控股230398284股非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1.189%),价格为4.60元/股。自过户之日起5年内,长江电力不通过二级市场、协议或其他方式转让这部分股权。五年内,广州控股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此次转让完成后,长江电力将取代发展实业,成为广州控股第二大股东。

  昨日,长江电力分别与广州发展实业公司和广州发展集团公司签署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长江电力通过收购广州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发展实业持有的广州控股流通股份,成为广州控股的战略投资者。长江电力和广州发展集团同意,发展集团在整体上市时将优先考虑通过向长江电力定向增发,使长江电力在广州控股中的持股比例达到20%,增发定价应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长江电力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广州控股后,将同意发展集团对广州控股的绝对控股权,认同广州控股的发展战略与相关战略措施,同意广州控股的现有管理团队安排。长江电力将向广州控股董事会派出一名董事。

  长江电力此次收购的这部分股份是在去年股改过程中,广州发展集团作为对价的一部分,通过子公司发展实业所增持的。广州发展集团在广州控股股改方案中曾承诺,在广州控股股改后的两个月内,若其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4.35元,集团将于每股4.35元价位连续投入资金增持广州控股股票,除非广州控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4.35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结果在去年8月份,发展集团因承诺条件生效而通过发展实业增持了230398284股流通股份。根据上述协议,此次转让给长江电力的价格为4.60元/股,发展集团因此可获利5760万元。

  昨日,广州控股的收盘价为4.69元,较前一个交易日上涨了6.11%。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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