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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向左走向右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 05:13 金融投资报

  四川省重点推介上市公司将不再拘泥于企业体制形式,而是向真正的优质企业倾斜;而曾经沐浴过股份制改革东风的某些老股份制企业如果再不改掉自身的恶习,仍有可能被边缘化。

  “我们已经改变思路,重点推介上市的企业不再局限于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质地优良的新兴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也将结合工业强省战略被作为推介上市的重点。”近日,四川省有关分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基于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周期的缩短和程序的简化,2006年度四川重点推介上市的企业范围将扩大到所有资质优良符合条件的企业。而此前因为土地权属没界定、“一级半”热炒、依托不规范中介非法发行、利用列入四川重点推介上市企业名单向外公开售卖股权的问题股份公司,则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命运。

  受惠上市程序简化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不再拘泥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推介范围,主要是因为目前上市程序的简化和上市周期的缩短,上市相对以前有所便捷。引导和推介更多符合条件的四川企业上市,“也是配合四川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需要。”

  程序的繁锁,动辄三五年的征途一直是国内企业上市的拦路虎。某不愿公开其公司名称的股份公司负责人唐先生表示,出于公司发展考虑,公司2000年开始就进入漫长的筹备上市之旅,连年进入四川重点推介上市企业行列,迈过重重关口,在花费了800多万的公关费用后,即将通过发审委的审核。然而王小石向待上市企业出售发审委名单问题突然暴露,此前长达4、5年20多次的上市公关前功尽弃。

  而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则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简化了设立程序,对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要求等方案做出了大量调整,并由修订后的新《证券法》对公司上市进行规范。新《证券法》对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盈利性指标要求是“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对于股票上市的条件,则只要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不要求公司开设3年以上,也不要求连续3年盈利;另外,在公司上市条件方面,还取消了“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的规定。此外,从今年5月起,证监会根据新《公司法》和《证券法》,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IPO、再融资的发行条件、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等进行了修订。

新股发行和再融资相继重新启动,这些都燃起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上市热情和兴趣。

  可整体转制为股份公司

  对于新法规制度下股份公司的改制与设立方式,记者咨询了相关改制审批部门。据相关审批机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股份公司的改制设立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是新设设立,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第二种方式是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第三种方式则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而四川省经委有关人士介绍说,四川企业为数众多,在近年涌现出一批主业突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且成长前景良好的优质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有着强烈的外部融资需求,也有着迫切的公司治理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从四川企业整体来说,要实现大发展与大跨越,客观上也迫切需要通过

资本市场这个平台发挥示范、引导、带动作用。

  该人士也提醒,企业如果准备上市,还应加强相关政策的咨询和企业负责人专业素养的提高。如果选择海外上市,应当寻求规范的中介公司合作,很多不规范中介承诺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的条件本来就在政策许可在范围内,不需要再花成本打通“关节”的。

  问题股份公司将被边缘化

  “自身不进行规范运作,不能重建适应新形势的企业市场价值体系,早晚会被边缘化。”四川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科技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资源的调查工作,根据对全国高新园区5万多家重点企业近3年的数据统计显示,有近2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符合上市条件,其中的700多家包括四川部分企业在内已被深交所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四川的上市资源相对并不缺乏。

  而此前已经进行过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如果仍沉迷于短期行为,不及早进行规范运作,继续违规发行和进行股份转让,市场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本报记者 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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