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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部署三季报披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6:29 深圳商报

  深交所部署三季报披露

  清欠进展仍是披露重点

  【本报讯】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作
出详细部署。《通知》称,深交所上市公司应当在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

  根据均衡披露的原则,深交所原则上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披露季度报告。《通知》要求,2005年底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季度报告增加披露以下内容:报告期初和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2006年前三季度清欠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制定的清欠方案是否能够按计划实施,确保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调整清欠方案的,应按照2005年年报披露的标准进行披露,并注明调整的内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改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S股公司),应当按要求格式在本次季报中对尚未启动股改程序的具体原因和计划股改时间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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