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两市G股节后恢复原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1: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焦菁)沪深证券交易所昨日同步发出通知,决定十一节后恢复“G”股公司原简称,未股改或已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简称前则冠以“S”标记。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截至上周五,沪市已有646家公司完成股改,75家公司正在进行股改,95家公司尚未进行股改。绝大多数公司已经完成股改,“G”股公司已成为市场的主流。因此,以冠“G”的形式对交易进行提示已没有必要。

  该负责人强调,目前未股改公司由于存在再融资受限等风险,其交易反而需要有一定的提示。因此,在证监会的协调下,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交易所决定调整有关公司股票简称前的标记。

  其中,“G”股公司自10月9日起摘去“G”标记,恢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的简称。此后新完成股改的公司不再加“G”,但股改实施复牌首日仍实行不设涨跌幅限制、不做除权处理、不计入指数计算的办法。

  对于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同样于10月9日起,其简称前将加上“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此类公司完成股改后,其简称将摘去“S”标记。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股改方案在9月29日前已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且已刊登实施公告的,其股票简称前暂不冠以“S”标记。

  另外,两交易所也特别表示,上简称被加“S”标记的股票,目前其交易制度暂不调整。但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今年年底可能将对该类股票的交易制度进行调整。

  三季报披露节后开闸

  信报讯(记者焦菁)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将于十一节后开闸。

  根据沪深交易所昨日发布的通知,两市上市公司应当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10月9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6年前三季度业绩的,也应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编制、报送和披露季报。

  通知称,上市公司无法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同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将自11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季报,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据悉,上证所将每日安排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披露季报,深市则每日最多安排50家。

  根据定期报告预约情况,沪市公司福耀玻璃将于10月11日率先披露2006年度三季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