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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

  本文所指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是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实体向社会公开披露或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业或期货业协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的独立审计。

  本文仅分析2005年度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对于此前的历 史发展情况可参见以前年度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分析。为了便于读者纵向比较,本文尽可能与以前年度的分析方法、指标与口径一致。此外,本文绝大部分数据根据公开信息摘录而来,我们在处理数据时尽可能使之全面、准确,但鉴于数据来源、技术手段、时间与人力有限,仍然可能存在失误之处,仅供读者参考。

  本文属于学术研究,请勿根据本文结论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评价、选择或进行其它影响其行为、利益的活动。

  1.基本情况

  1.1.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05年底,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70家,比2004年底减少了两家(北京天健、山西天元被依法终止)。与上年同期相比,这7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地在2005年未发生任何变化(见表 1.1)。

  表 1.1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统计

  1.2.注册会计师

  CPA人数最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其次是德勤华永。CPA人数居前1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表 1.2,其中国际四大合作所占了3名。

  表 1.2 CPA人数居前1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全国5,639家会计师事务所共有69,848名CPA1,1.24%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70家会计师事务所共有13.79%(9,633名)CPA,由此可以看出,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是事实上的审计中坚力量。

  1.3.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行政处罚情况

  中国证监会历年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统计见表 1.,历年对CPA的行政处罚统计见表 1.42。

  表 1.3 中国证监会历年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

  注:

  1.“处罚家次”表示被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及次数,同一事务所如在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按两家次以上计算。

  2.“行政处罚类型”所列次数累计值与处罚事务所家次不一定相同,因为同一事务所可能同时被施以警告、罚款或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

  表 1.4 中国证监会历年对CPA的行政处罚

  注:

  1.“处罚CPA人次”表示被处罚的CPA人数及次数,同一CPA如在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按两人次以上计算。

  2.“行政处罚类型”所列次数累计值与处罚CPA人次不一定相同,因为同一CPA可能同时被施以警告、罚款或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

  2.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截至2006年4月30日,沪、深两证券市场共有1361家3上市公司在此之前公布了2005年年度报告。以下是境内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审计市场的分析。

  2.1.审计市场结构

  2.1.1.市场参与率

  市场参与率,即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占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比例。从表 2.1可以看出,自2001年至2004年,年报审计市场参与率均为100%,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分到了一匙羹。2005年年报审计市场参与率有所降低,原因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未参与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审计,而该事务所审计了3家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表 2.1 会计师事务所历次年报审计市场参与情况

  2.1.2.市场集中率

  市场集中率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客户的数量、客户资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等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客户资源的规模,这一指标可用以反映审计市场的集中程度。

  A.根据客户数排名

  按照客户数量排名(见表 2.2),位居2005年客户数量前1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占去市场(客户总数)份额的31.60%,略高于2003年的集中率(30.87%)和2004年的集中率(31.06%)。其中,上海立信长江拥有83家客户,比上年下降了4家客户,仍继续位居第一,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10%,所占市场份额也略低于上一年度(6.31%)。

  根据历年客户数量统计,上海立信长江(1999年以前为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天健(1997年为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大信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九年稳居前10名。

  表 2.2 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客户数排名

  注: “累计市场份额”指以排名为序,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值。

  B.根据客户总资产排名

  在2005年年报审计市场中,客户总资产最多的前10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客户总资产金额占全部总资产金额的66.84%,比2003年年报审计市场的集中率(63.27%)和2004年年报审计市场的集中率(64.24%)略有增加(见表 2.3)。其中位居第一的毕马威华振的客户总资产金额达14,628亿元,占披露2005年年报上市公司总资产金额的五分之一。

  根据历史数据,安永大华、北京京都、上海立信长江、安永华明、信永中和连续七年名列前10名,另外普华永道中天在最近六年内也连续名列前3名。

  表 2.3 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客户总资产排名

  注:“累计比例”指从上至下,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比例的累计值。

  C.根据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排名

  根据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排名(见表 2.4),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最多的前10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客户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一半以上。其中,毕马威华振仍居第一,其客户主营业务收入达10,039亿元,占披露2005年年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近四分之一。

  毕马威华振、浙江天健、安永华明、北京京都连续七年名列前10名,普华永道中天最近五年连续名列前5名。

  表 2.4 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排名

  注:“累计比例”指从上至下,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比例的累计值。

  D.小结

  观察1997/99-2005年的CR4与CR8指标4,2005年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的结构略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见表 2.5)。事实上,近五年的CR4与CR8在客户数、客户资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方面基本是稳定的,同时略有上升,这一点从图 2.1更容易发现。这表明市场结构已经达到了比较稳定的阶段。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从1997年或1999年至今,历年同时位居客户数、客户资产和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前10名的综合性大所没有一家,几家大的事务所,诸如上海立信长江、浙江天健、北京京都、毕马威华振、安永大华总是在不同方面或某些年度滑出前10名。因此,表 2.5中显示的CR4与CR8说明的是行业前4强或前8强,并非特定的某4家或8家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变化轨迹。

  表 2.5 中国审计市场1997/99-2005年CR4和CR8指标

  注:“-”表示缺少数据。

  图 2.1CR4和CR8趋势图

  2.2.审计地域关系

  2.2.1.基本格局

  A.统计分析的前提

  本文所指的审计地域关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同一地区,以及由此对审计产生的影响。

  本文在判断一个客户是否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地客户时,主要是参考此事务所的注册地与客户所在地(注册地或办公地)是否为同一地区。如果为同一地区,则为本地客户,否则属于异地客户。当然,还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

  由于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异地设立分所,因此,一些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不同的客户,并不一定是异地客户,有可能与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在同一地区;或者在年报中披露的事务所地址虽与客户不在同一地区,但该事务所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所,则本文仍将此客户视为事务所的本地客户。

  一些省份或地区之间存在历史或地理之间的联系,例如东北三省、广东与深圳、重庆与四川等,因此本文将这些地区分别合并为东北、广东、四川进行分析计算。另外,由于西藏没有具备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再加上西藏在政治经济上与四川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也将西藏并入四川一同分析。

  B.整体情况

  总体看来,在2005年1361家上市公司中,本地客户695家,异地客户666家,异地客户率平均为48.93%5。在69家6会计师事务所中,50.72%(35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在本地或周边地区承揽业务(即该所异地客户率低于或等于50%),与2004年的53%相比略有降低。其中,安徽

华普、广东康元、江苏苏亚金诚、山东正源和信、亚太(集团)、江苏天华大彭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均为本地客户;
福建
华兴、南京永华、浙江天健、湖南开元、河北华安、江苏公证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地客户率低于10%。

  异地客户率较高的事务所中,中审、北京永拓、北京天华、北京中证国华、中勤万信、亚太中汇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均为异地客户;另外,中和正信、中鸿信建元、利安达信隆、中喜、北京中天华正、天职孜信、华证、中磊、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天、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上海东华、深圳天健信德、岳华、中瑞华恒信、中兴华、北京中洲光华、信永中和、北京中兴宇、深圳大华天诚、广东恒信德律、深圳鹏城、上海万隆众天、天津五联联合、湖北大信、北京天圆全、北京五联方圆等28家事务所一多半客户均为异地客户。

  C.不同注册地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异地客户的倾向

  如果将同一注册地的会计师事务所视为同一类事务所,从而将同一注册地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总数、本地客户数、异地客户数汇总,我们就可以发现注册地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择异地客户时的倾向。

  根据这一思路,我们以注册地为关键字汇总后发现,注册地在北京、深圳、天津、甘肃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择异地客户时,更为主动,其异地客户率高达50%以上,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每10个客户就有5个以上是异地客户;此外,湖北、上海、陕西、海南、辽宁、广东、山东、重庆、四川、福建、江苏、浙江的会计师事务所异地客户率也较高,在10%以上。而注册地在河南、安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择客户时相对稳健,不选择异地客户;河北、湖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异地客户率都低于10%。

  D.不同注册地的上市公司选择异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倾向

  将上市公司按注册地分类汇总后,我们可以发现,吉林、黑龙江、新疆、江西、山西、广西、内蒙古、云南、贵州、宁夏、青海、西藏因本地区内没有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故这部分地区的上市公司聘请的都是外地会计师事务所;河南、陕西、山东、天津、辽宁、湖南、广东的上市公司超过一半都是聘请外地会计师事务所;海南、湖北、深圳、四川、安徽、河北、重庆的上市公司也有三分之一以上聘请的是外地事务所。而北京只有12.05%的上市公司聘请了外地会计师事务所,福建、上海的上市公司聘请外地事务所的比重也较低,分别只有17.50%、17.57%。

  之所以出现由于注册地或办公地不同而选择异地事务所或客户的倾向也不同的现象,部分原因可能如下:

  ①有些地区经济虽然发达,上市公司数量也较多,而会计师事务所数量非常之多,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向异地拓展业务。例如,北京的上市公司只有83家,而事务所竟有25家,事务所可选上市公司数量只有3家(平均数为19家),而上市公司选择事务所的余地高达30.12%(平均数为5.14%),因此,注册地为北京的事务所在承揽业务的竞争显得非常激烈。

  ②一些地区由于没有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分所数量较少,因此上市公司只能将目光投向全国各地。例如吉林、黑龙江、新疆、江西、山西、广西、内蒙古、云南、贵州、宁夏、青海、西藏、河南、陕西、山东、天津、辽宁、湖南、广东等地的上市公司选择异地机构执业的比例都在一半以上。

  ③有的地区由于历史、人文及传统作用,虽然上市公司选择本地事务所的余地并不大,但上市公司普遍优先选择本地机构执业。典型的代表就是北京,其上市公司达83家,而事务所数量为25家,但87.95%的上市公司仍然选择了本地事务所。

  E.发展趋势

  2005年的异地客户率与2004年相比,增长了7.78%;如若从历年数据看,事务所的异地客户比例自从1995年至今,逐年呈上升趋势(见表 2.6),这似乎表明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执业的流动性有所增强。

  表 2.6 会计师事务所在异地执业的情况

  注:2000年缺乏数据。

  2.2.2.审计地域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

  通过比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地客户与异地客户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可以发现,整体而言,异地客户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比例高于本地客户2.71个百分点,而且所有非标意见类型的比例均高于本地客户(见图 2.2和表 2.7)。

  图 2.2 客户地域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

  表 2.7审计地域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

  异地客户的非标比例之所以较高,通常认为是因为异地业务的风险比较大,否则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会凭借其地利、人和,绝不会轻易将此业务拱手让与外地事务所的;而且外地事务所对异地客户的经营情况无法连续跟踪,难以了解客户的审计风险。

  2.3.审计意见

  2.3.1.审计意见基本情况

  在1361家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审计中,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有1198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指标准无保留意见外的其他意见,包括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保留意见及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中的一种,以下简称“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共有163家。

  在被出具非标意见的163家公司中,单独发行A股的公司148家,同时发行A、B股的11家,单独发行B股的公司4家。另外,被出具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的公司78家,保留意见的公司46家,保留+强调事项意见的公司11家,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28家(见表 2.8)。

  表 2.8 非标审计意见所占比例

  2.3.2.审计意见与披露时间

  2005年年报审计意见与年报披露时间的关系和2004年、2002年相同,截至2005年4月30日,在沪深两交易所按照披露2005年报的1361家上市公司中,不论被出具的审计意见如何,披露高峰时间均集中在4月,50.40%的公司选择在4月份披露年报,其中45.99%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和82.82%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在这一阶段与投资者见面。

  而在2001年和2003年,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披露高峰期是3月,但非标意见年报披露高峰期均为4月。

  图 2.3 各类审计意见披露日期

  2.3.3.审计意见与首次公开发行日期的关系

  经比较公司上市日期与审计意见类型(见表 2.9),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1998年是一个明显的分界点,1998年之前,非标意见比例未呈现出单一的变化趋势,自1998年之后,非标意见比例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1年首次发行的上市公司在2005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最大,为100%,是深宝安A被出具了保留+强调事项审计意见。同时,2005年首发的公司在2005年年报中尚未变脸。

  表 2.9 公司上市日期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

  2.3.4.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审计意见

  2005年年度报告中,共有56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163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参与年审的6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81.16%(见表2.10)。比较历史数据可以发现,自1997年第1份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和第1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以来,出具非标意见的事务所比例大体呈逐年上升趋势,直至2002年达到高峰,87.32%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出具过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到2003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但至2004年、2005年,非标事务所比例又出现回调的趋势。

  表 2.10出具非标意见的事务所比例

  2.3.5.非标意见分析:大所与小所的比较

  如果单纯以客户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大小,则在69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客户数较多的35家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比例平均为11.60%,客户数较少的34家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14.70%,两者相差3.10%,相差不大。这与2002、2003、2004年报市场分析的结果相似(2002年大所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11.99%,小所非标比例平均为13.83%;2003年大所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8.61%,小所非标比例平均为8.42%;2004年大所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11.09%,小所非标比例平均为9.44%)。因此,单纯客户数量的多与少对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可以作为事务所独立性的一个标志)没有显著影响。

  仅以客户数作为判断事务所大小的标准过于单一,而且有时也不尽合理。因此,本文仍以2001年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分析中挑选的11家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与8家小事务所进行比较。经计算,小所出具非标意见比例平均值为24.60%,而大所为7.81%,小所比大所高。

  综合上述分析以及2002、2003、2004年的结论,可以得出结论:大所出具非标意见的比例不高于小所。

  2.3.6.非标意见分析:变化趋势

  观察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的非标意见统计(见图2.4),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历史阶段:

  ①1992-1994年:各方面的规范都刚起步,非标意见极少(不到5%);

  ②1995-1997年:随着1995-1996年第一批审计准则出台,1997年出现了第1份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渝钛白A)和第1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宝石A),其他类型的非标意见比例也开始攀升;

  ③1998-2000年:《股份制公司会计制度》的出台将许多判断权留给了企业,从而企业与会计师对同一事项的分歧开始增加,同时随着后续的审计准则陆续出台和监管力度加大(1998与1999两年为中国证监会处罚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峰期)以及200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非标意见的比例达到了鼎盛时期(1999年将近五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2000年之后:非标比例开始逐年下降,其原因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施行以及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使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程度大大提高;2001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严格规范了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特别是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并接受调查联系起来,客观上使上市公司管理层更加重视和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005年,证监会推行了“会计与评估机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责任制”,通过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一方面提高了会计师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另一方面也改善了上市公司财务披露质量。

  图 2.4 历年非标意见变化趋势

  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自1996年以来,始终为“非标意见”的主体部分。从图2.4可以看出,无保留+强调事项曲线与非标意见公司占总上市公司比例曲线走势相同,而且自1993年至2005年(1995年除外),始终占非标意见的一半左右。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并未严重到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程度,但也不排除少数注册会计师迫于公司压力,以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

  在2005年,保留+强调事项意见成为比例最低的非标种类(除了否定意见外)。非标意见比2004年多出19家,比例上升1.53%,其中: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比2004年多出11家,比例上升0.87%;保留意见比2004年多出12家,比例上升0.91%;保留+强调事项意见比2004年减少8家,比例下降0.57%;无法表示意见比2004年多出4家,比例上升0.32%;否定意见自2001年以来,连续五年未再出现。

  2.3.7.非标意见分析:行业分析

  在22个行业7中,机械、设备、仪表业和信息技术业及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的非标比例较高,均在10%以上,而采掘业与木材、家具业的非标比例最低(均为零)。

  2.3.8.非标意见分析:地域比较

  从下表可以发现,深圳的上市公司非标比例最高,为23.68%;天津的上市公司非标比例最低,为0%。除了深圳以外,非标比例较高的地区均为经济不甚发达的地区,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譬如上海、北京、浙江及广东,非标比例均处于中低水平。

  表 2.11 不同地域的非标意见

  2.3.9.连续2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

  2005年,91家公司连续两年被出具非标意见,其中50.55%(46家)被ST或*ST。在此91家公司中,64.84%(59家)2005年亏损,其中45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另外,其中2004年亏损的41公司中,只有16家于2005年扭亏为盈;2005年盈利的32家公司中,有14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净利润为负,只有18家公司真正实现了盈利。

  在连续2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的91家公司中,2005年审计意见为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的有38家,保留意见的有24家,保留+强调事项意见的有7家,无法表示意见的有22家。

  2.3.10.2005年不再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

  40家公司于2004年被出具非标意见,而在2005年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在此40家公司中,25%(10家)2005年亏损,其中5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5家公司由2004年盈利变为2005年亏损;盈利的30家中,有13家公司连续两年盈利,17家公司是2005年扭亏为盈,其中只有19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盈利,有11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净利润为负。

  2.3.11.2005年新增的非标公司

  72家公司2004年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05年被出具非标意见。其中40家为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占新增非标公司的55.56%;22家为保留意见,占新增非标公司的30.56%;4家为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占新增非标公司的5.56%;6家为无法表示意见,占新增非标公司的8.32%。

  2.3.12.2005年亏损公司

  2005年,1361家上市公司中,249家净利润小于零,占总数的18.29%,高于2004年的12.64%;其中8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净利润大于零。另有130家公司虽然净利润大于零,但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净利润却小于零。

  本文将净利润小于零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后净利润小于零的情况均视为亏损,这两类公司共计379家,占总数(1361家)的27.85%。其中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有130家,占亏损公司的34.30%,占非标公司总数(163家)的79.75%,可见非标意见主要集中在亏损公司中(见下表)。

  表2.12 亏损公司审计意见情况

  2.3.13.2005年T公司

  2005年,被冠以“ST”或“*ST”的公司有101家,占公司总数(1361家)的7.42%。其中,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45家公司和非标意见的56家公司分别占101家T公司的44.55%和55.45%(见表2.13)。

  表2.13 “T”8公司审计意见情况

  2.3.14.亏损公司与T公司的审计机构

  本文继续沿用以前证券期货相关审计市场分析中采纳的理念:如果亏损公司(或“T”公司)审计市场份额较高,则说明事务所非常激进,反之则表明事务所比较稳健。本文仍采用了激进系数来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场开拓的激进程度:即亏损公司(或“T”公司)审计市场份额对总审计市场份额的倍数。

  A 亏损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5年,65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亏损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其中8家事务所未参加2004年亏损公司审计。另有4家事务所在2004年审计了亏损公司,但在2005年年报审计中未审计这些公司或其客户已经扭亏为盈。

  65家事务所在全部审计市场所占的份额共计90.45%,其平均激进系数为1.11,略高于2004年(1.09)和2003年(1.03)。激进系数较高的事务所虽然在客户选择上非常激进,但也保持了职业谨慎。65家事务所对这379家亏损公司出具非标意见的比例为34.30%,略低于2004年的38.70%。激进系数在1以上的37家事务所中,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34.78%(低于2004年的40.59%);激进系数最高的前10家事务所的非标意见比例平均为36.26%(高于2004年的32.58%)。

  B T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5年,48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ST”或“*ST”公司的审计,其中5家事务所未参加2004年“ST”或“*ST”公司的审计。另有7家事务所在2004年审计了“ST”或“*ST”公司,但在2005年报审计中未审计这些公司或其公司已经摘帽。

  参与“ST”或“*ST”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48家,其平均激进系数为1.24,高于亏损公司审计市场(1.11),高于2004年(1.22),低于2003年(1.49)。

  与亏损公司类似,激进系数较高的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意见方面也非常稳健,48家事务所对这101家ST或*ST公司出具的非标意见比例为55.45%(高于2004年的49.59%)。激进系数在1以上的28家事务所中,平均非标意见比例为54.51%(高于2004年的47.72%);激进系数最高的前10家事务所的平均非标意见比例为68.89%(高于2004年的59.14%)。

  2.4.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150家上市公司更换了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远高于2004年和2003年换所的公司数(均为86家)。另外,1211家上市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4.1.换所公司的审计意见变化情况

  在此150家换所公司中,11家公司在换所之后审计意见有所好转。其中,6家由原来的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变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家由原来的保留意见变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家由原来的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变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家由原来的无法表示意见变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保留+强调事项意见。

  还有14家公司相反。其中11家由原来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变为5家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2家保留意见、2家保留+强调事项意见、2家无法表示意见,2家由原来的无保留+强调事项意见变为保留意见,1家由保留意见变为无法表示意见。

  另外,125家换所公司审计意见未变化。

  2.4.2.换所公司与未换所公司的盈利情况对比

  从下表可以发现,未换所公司的盈利情况普遍较换所公司好。未换所2005年净利润平均比换所公司高出9,056万元,与2004年的净利润平均值差额10,541万元相差不大。

  表 2.14换所公司与未换所公司盈利指标平均值对比

  2.4.3.换所公司的理由分析

  2005年,150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中2家公司改聘了会计师事务所但在年报中未予以说明,其他148家公司披露了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这148家换所公司的理由基本有以下几种:

  (1)原会计事务所方面的原因(49家):

  ①26家公司由于原审计机构清算,终止经营而更换。

  ②8家公司由于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主要业务和人员被合并而换所。

  ③15家公司由于事务所的人员紧张或者业务繁忙等原因而换所。

  (2)因公司方面原因(50家):

  ①20家公司由于业务的发展、节约成本、地域变化或者提高工作效率等原因而换所。

  ②30家公司因原事务所审计服务时间较长,合同期满而换所。

  (3)其他方面原因(18家):

  ①16家公司应国资委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或者统一委托审计单位而换所。

  ②2家公司因控股股东提议而换所。

  此外,31家公司未披露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目前,相关法规对此未作强制性规定。现实情况中,上市公司出于谨慎性的考虑,要么不披露换所的理由,要么不披露真实的换所情况。由于目前的审计市场对审计机构来说还属于买方市场,在双方的博弈中审计机构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2.5.B股公司年报审计

  截至2005年底,109家9公司发行了B股,其中有86家公司同时发行了A股,23家仅发行B股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3家B股公司未能披露年报,故本次统计以106家B股公司的数据为样本。

  2.5.1.市场集中情况

  B股公司分别由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33家境内事务所参与了B股公司2005年年报审计,参与率为47.14%。其中,上海立信长江的B股公司客户最多,达19家,占市场份额的17.92%。前10家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市场份额达62.26%。

  2.5.2.审计意见

  扣除数据不全的6家公司资料,剩余100家公司中,境外事务所和境内事务所审计意见完全相同的有99家,不同的有1家,帝贤B(200160)的境内意见为无保留+强调事项审计意见,而境外意见为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106家B股公司的境内审计报告中,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达91份,占85.85%;非标准报告15份,占14.15%,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份(见表 2.15)。

  表 2.15B股公司2005年境内审计意见

  3.A股公司首发审计

  2005年共有15家公司首次发行,12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发行审计服务。

  3.1.1.市场集中情况

  A. 根据客户数排名

  浙江天健、华证、普华永道中天的客户数为2家,其它9家事务所客户数均为1家。客户数最多的前10家会计师事务所(见表3.1)审计了86.67%的首发公司,这一集中程度高于2004年IPO审计市场(48.28%),其客户筹资额占2005年首发公司总筹资额的91.83%。

  表3.1 客户数最多的前10名会计师事务所

  注:“累计份额”指从上至下,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值。

  B. 根据客户筹资额排名

  如果以客户筹资总额计算市场集中程度,则毕马威华振位居2005年发行审计市场的首位,占市场份额达33.45%(见表3.2)。前10名事务所共同占领了95.29%的份额,高于2004年的市场集中度(51.92%)和2003年的市场集中度(70.06%)。

  表3.2 客户筹资额最多的前10名会计师事务所

  注:“累计份额”指从上至下,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值。

  3.1.2.审计意见

  15家2005年首发公司的审计报告全部是标准无保留意见,与2004年首发公司审计意见情况相同(标准比率为100%)。

  4.证券公司年报审计

  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16家10。其中共有105家证券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

  这105家证券公司的2005年度报告分别由44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参与率为62.86%,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参与率(98.57%)低。其中,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公司客户最多,达9家,占市场份额的8.57%,已连续5年居首位。前10家累计占市场份额达49.52%,高于2004年48.21%、2003年42.74%、2002年42.40%的市场份额,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市场集中率(31.60%)高(见下表)。

  表 4.1 证券公司年报审计市场集中情况

  注:1、“累计份额”指以2005年排名为序,截至本事务所为止的所有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值。

  2、中审未参加证券公司2004年年报审计。

  5.期货经纪公司年报审计

  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期货经纪公司183家11。其中共有165家期货经纪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

  2005年48家会计师事务所为165家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了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事务所数量低于2004年的51家,参与率为68.57%,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参与率(98.57%)低。其中,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期货经纪公司客户最多,达17家,占市场份额的10.30%,已连续四年居首位(见下表)。前10家累计占市场份额达47.27%,高于2004年31.40%的市场份额。

  表5.1 2005年期货经纪公司客户数最多的前10家会计师事务所

  6.基金管理公司年报审计

  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基金管理公司53家12。

  这53家基金管理公司的2005年度报告分别由18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多于2004年的14家。事务所的参与率为25.71%,低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参与率(98.57%)、证券公司年报审计的参与率(60%)和期货经纪公司年报审计的参与率(68.57%)。其中,普华永道中天的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最多,达17家,占市场份额的32.08%。前10家事务所累计占市场份额达84.91%,低于2004年91.11%的市场份额。

  表 6.1 基金管理公司审计市场份额情况

  1这里指截止2006年4月30日,共有5,639家会计师事务所和69,848名CPA。

  2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证监会公告和网站。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简介》披露的数据,截至2005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381家。其中11家公司未按照规定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05年年报,9家公司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已经终止上市,因此本文统计是以136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

  4CRN(N-firm concentration ratio),是指一个行业中前N家最大的厂商占有总产量或总销售额的份额。通常认为,如果CR4达到或超过50%,则称该行业为高度集中的行业,不足20%的则称为集中程度不高的行业。

  5由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异地设立分所的数据有限,因此,异地客户率可能还要略低。

  6华寅未参加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审计。2006年,原五联联合变更为北京五联方圆,注册地由甘肃迁至北京,本次统计仍按照原注册地进行;原山东乾聚变更为北京天圆全,注册地由山东迁至北京,本次统计仍按照原注册地进行。

  7(1)农、林、牧、渔业,(2)采掘业,(3)食品、饮料,(4)纺织、服装、皮毛,(5)木材、家具,(6)造纸、印刷,(7)石油、化学、塑胶、塑料,(8)电子,(9)金属、非金属,(10)机械、设备、仪表,(11)医药、生物制品,(12)其他制造业,(13)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建筑业,(15)交通运输、仓储业,(16)信息技术业,(17)批发和零售贸易,(18)金融、保险业,(19)房地产业,(20)社会服务业,(21)传播与文化产业,(22)综合类。

  82002年以前还有PT公司,2003年以后取消了PT,但增加了*ST公司,两者含义不同;PT (Particular Trans-fer)意指特别转让,而*ST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在比较时应注意其区别。

  9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简介》数据。

  10数据源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简介》。

  11数据源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简介》。

  12数据源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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