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还需再次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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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喻春来 反垄断法草案已经通过了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但需要经过两次审议才能出台。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2006年中国交通发展论坛上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透露,全国人大正在加速反垄断法立法的进程。
成思危称,目前何时出台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而反垄断法立法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如何确认垄断的成立和什么情况下垄断可以豁免,以规范市场竞争。 根据目前的反垄断法草案,无论 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垄断协议,抑或是竞标中的共谋行为,都将被禁止。可能豁免的情况则包括:竞争不会受到负面影响,消费者将会从中受益,或是能够实现额外目标清单中的一项———包括技术进步或产品研发等。但是,目前的反垄断法草案没有规定预先申请豁免的机制。因此,可能只有在遭遇强制执行判决之后,企业才能申请豁免。 成思危表示,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2010年,我国要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而反垄断法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