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小天鹅或将回归无锡国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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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杨丽 G小天鹅(000418)9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无锡仲裁委员会于9月25作出终裁裁决,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应分别将持有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24.38%和8.64%的股权返还给无锡市国资委,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意味着,近来危机不断的斯威特系可能将失去对小天鹅集团的控制权。
根据这一仲裁,若返还股权完成,无锡市国资委在小天鹅集团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50.8%,成为第一大股东,而斯威特系将下降至49.2%。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返还股权尚存变数。 回溯2003年小天鹅集团重组时,无锡市国资委、斯威特集团和西安通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斯威特集团又对小天鹅集团现金增资。增资后小天鹅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斯威特集团持有57.84%的股权,西安通邮持有24.38%的股权,无锡市国资委持有小天鹅集团17.78%的股权。斯威特集团与西安通邮同属斯威特系,实际控制人为严晓群。 公告称,后无锡市国资委发现斯威特集团、西安通邮未按协议支付最后一期转让款。根据协议,无锡市国资委有权单方面解除该转让协议并提请仲裁。在斯威特集团发生占用上海科技(600608)巨额资金以及占用小天鹅集团子公司宁波新乐、荆州三金9600万元资金的情况下,今年8月,无锡市国资委提请仲裁。 资料显示,斯威特集团为解决资金危机,曾于今年3月4日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斯威特集团将其持有小天鹅集团30%的股权转让给中信信托,由于在转让过程中中信信托发现斯威特集团持有小天鹅集团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转让协议失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