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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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4: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26日上午在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廉贤先生和段千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余建全先生、白富元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李彦璧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提案。 选举李彦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成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成立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