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金融业将率先实行工资税前扣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4: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财政部有关官员透露金融业将率先实行工资税前扣除

  证券时报记者徐涛

  本报讯在昨天举行的“保险业税收问题国际研讨会”上,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已经向国务院提出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的政策调整建议,在实行上,金
融保险业可能会比其他类型企业先行一步。

  该负责人表示,新税收政策将允许企业保持一个合理的工资支出水平,并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以此来确定税前扣除额。

  就

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该负责人表示,在准备金的税收处理上,目前,除了一些重点特殊的行业,其他的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在两法合并后,是否需要对金融保险业采取一些特别的税收调控办法,国家有关部门正对此进行研究。“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在准备金的税前扣除上,应该区别对待。”他说。

  就流转税方面的改革,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与其他适用营业税的行业,金融保险业在税收制度上应该有所区别。

  他说,在WTO过渡期即将结束的背景下,中国金融和保险业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立足、发展,并最终走向国际舞台,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保险业的税收制度体系,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在所得税领域,目前,外资保险公司所适用的外资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内资保险公司适用的法律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内资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困难的境地。”他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作为支柱的国有保险企业,要解决如何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必须在税收政策方面更快地与国际接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