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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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简称:G*ST烟发证券代码:600766 编号:2006-044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董事长陈伟东先生、副董事长黄光先生、独立董事王理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未做授权委托。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孙玉茂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张福生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徐诚惠先生、孙玉茂先生、杨树玲女士、杨剑波女士、徐葆煜先生、银峥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提名李宏先生、袁青鹏先生、赵瑞敏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提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独立董事津贴为2万元/年/人。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6年10月13日召开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10月13日上午9:00 地点:烟台市北马路1号海关大厦会议室 2、会议内容 1)、《关于收购烟台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聘请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收购烟台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投资者也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关于本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2006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投资者也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3、参加人员 (1)2006年10月1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06年 10月10日上午9:00至2006年10月 13日上午9:00 (4)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35—6624347 传真:0535—6624347 (4)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北马路1号海关大厦13层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1 联 系 人:张建华李永建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表决指示如下: 1、《关于收购烟台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2、《关于本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徐诚惠赞成□反对□弃权□ 孙玉茂赞成□反对□弃权□ 杨树玲赞成□反对□弃权□ 杨剑波赞成□反对□弃权□ 徐葆煜赞成□反对□弃权□ 银峥赞成□反对□弃权□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姜建勋赞成□反对□弃权□ 杨孝坤赞成□反对□弃权□ 5、《关于聘请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宏赞成□反对□弃权□ 袁青鹏赞成□反对□弃权□ 赵瑞敏赞成□反对□弃权□ 6、《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四、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股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日期: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简历: 徐诚惠男41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烟台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园城集团董事长、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孙玉茂男41岁中专学历曾任烟台隆海食品厂厂长、烟台大成汽服公司经理、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杨树玲 女 55岁 大专学历 曾任烟台无线电八厂财务科副科长、烟台电子技校财务科长、烟台电子局供销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杨剑波 女 45岁 大学学历 曾任长安大学经管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天同证券烟台芝罘证券营业部证券分析师、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现任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袁青鹏 男 37岁 大学学历 曾就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中国开发报》,任编辑、主任等职,在山东省东营市挂职任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现就职于中央党校,并任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及多家民营企业顾问、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瑞敏女54岁大专学历曾就职于青岛市京剧团、烟台港务局;现任烟台市鑫海联合公司董事长。 李宏男37岁大学学历曾任深圳经济特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香港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葆煜男67岁大学学历曾任深圳美学学会会长、华东师大教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顾问、监事。 银峥男39岁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凯福鸿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 张福生 男 53岁 大专学历 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镇建房办主任、土地管理科科长;烟台市芝罘区幸福镇副镇长兼建委主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办事处副主任。现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证券简称:G*ST烟发 证券代码:600766 编号:2006—045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 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的提名,姜建勋先生、杨孝坤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另一名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9月 26日 简历: 姜建勋 男 40岁 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会计师。曾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葡萄酒公司财务科长;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杨孝坤男45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建行烟台市分行信贷科科长、建行烟台市分行芝罘区支行副行长、建行烟台市分行信贷经营部经理,现任建行烟台市分行营业部主任,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宏先生、袁青鹏先生、赵瑞敏女士为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6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宏 ,作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宏 2006年 9月26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袁青鹏 ,作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袁青鹏 2006年 9月26日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瑞敏 ,作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瑞敏 2006年 9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