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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工作疏忽,存在部分遗漏,但不影响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将更正过的该公告全文重新披
露,由此带来的不便,公司在此表示歉意,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谅解。

  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年9月1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2006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江自生委托独立董事孙家骐、独立董事聂继波委托独立董事田益明、董事张伟委托董事关天罡、董事王志勤委托董事肖忠文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关于1-4号炉脱硝改造工程立项和开展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通过《关于进行4号机组增容改造工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四号200MW发电机组,为70-80年代设计,通流效率较低,且运龄已超过10年,针对此种情况,为提高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同时也更好的满足电网日益增大的峰谷差需要及环保节能要求,同意对该机组进行增容改造,改造后通过提高机组出力,可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目计划资金2650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审议,通过《关于进行龙口灰场扬尘综合治理工程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经审议,通过《关于进行燃料接卸车系统改造的议案》。

  因近几年该系统一直满负荷工作,长期处于失修状态,且随着铁路运输方式的调整和冬季冻煤接卸困难的影响,同意对该系统进行改造。通过改造该系统,可以缓解卸煤紧张局面,解决冬季卸冻煤问题,消除铁路压车现象。该项目计划资金6850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经审议,通过《关于中水深度处理工程立项和开展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根据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两大股东的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会人数由第二届的13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董事人数由8人调整为7人,独立董事人数由5人调整为4人。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人员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2)董事提名情况

  根据有提名权的股东单位推荐意见,董事提名人选如下:

  经公司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提名,刘海峡、关天罡、谌卫东、刘永奇、王志勤、肖忠文、关志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家骐、王仲鸿、徐大平、宋守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06年10月17日在北京召开公司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和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峡先生,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电子动力公司热电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安装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技术设备处副处长、常务副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长。

  关天罡女士,1967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教育中心教师,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电力投资部项目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电力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投资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谌卫东先生,1963年出生,大学,讲师。历任贵州工业大学教师,贵州机械进出口公司业务员、捷克布拉格分公司经理(其中:1997年-1999年,英国F.E集团所属美特林投资有限公司(布拉格)外汇期货、指数期货投资顾问、交易部经理;1999-2002新加坡AOL集团所属英特行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格林集团所属格林国际投资公司格林期货副总经理,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投行业务部副经理、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置业投资部经理。现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专职董事。

  刘永奇先生,男,1965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北电业管理局调度运行处副处长,华北电业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副局长、局长,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主任。现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付董事长。

  王志勤女士:女,1952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雁同供电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山西雁同超高压输变电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新闻中心副主任兼华北电力报副总编、主任兼中国电力报华北记者站站长、在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新闻中心任职期间同时兼任华北电业管理局、北京电力工业局宣传部副部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机关管理部部长(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机关管理部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兼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现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政工师,本公司董事。

  肖忠文:男,1966年出生,农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局财务部科员、资产资金处副处长,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经理兼价格处处长,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资金结算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

  关志生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技术处处长兼调试所所长,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副厂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家骐先生,194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会计、工业参谋,北京市一轻局(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北京市第一食品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北京市证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巡视员,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仲鸿先生,1933年出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57年清华大学电机系大学毕业。历任清华大学电机系讲师、副教授,1989年任清华大学电机系研究员,1993年任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2001年退休。现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柔性交流输配电研究所研究员。

  徐大平先生,1943年出生。1967年清华大学热工量测及自动控制专业大学毕业,历任原水电部工程技术院技术员,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教师、院长,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校长、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级会员。现已退休。

  宋守信先生,1946年出生。1970年北京大学物理专业大学毕业。历任河北获鹿教育局干部,河北省石家庄电力学校教师、校长,华北电管局保定电力学校校长,华北电力培训中心主任,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现任北京交通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孙家骐先生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家骐,作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京能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家骐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仲鸿先生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仲鸿,作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京能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仲鸿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宋守信先生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盖章)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守信,作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京能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守信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大平先生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盖章)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大平,作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大平

  2006年9月19日于北京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G京能 公告编号:2006-33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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