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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穆:把保险业作为税制改革的创新和试点行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26日在京指出,要将保险税制改革纳入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中进行统一规划,把保险业作为税制改革的创新行业和试点行业。

  李克穆是在由中国保监会主办、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保险业税收问题国
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李克穆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保险税制改革的精神,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符合保险经营特点的、 科学的保险税收政策。他还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将保险税制改革纳入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中进行统一规划,把保险业作为税制改革的创新行业和试点行业。紧密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优化和改革保险税制,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符合保险业特点的科学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功能与保险功能良性互动的协同效应。

  二是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尽快把《若干意见》中有关保险业税收政策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研究建立“三农”保险、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税收支持政策等,切实解决困扰保险业的寿险公司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分红保险红利的
个人所得税
等问题。

  三是保险业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国家税收制度改革。保监局应巩固和加强与财税部门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工作关系,积极开展保险税收问题研究。保险公司应继续强化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税收规划和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近年来,财税部门针对保险业务的特点,制订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包括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寿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允许部分全国性保险公司实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计税工资标准,提高寿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展业成本扣除比例,允许保险保障基金支出税前扣除等,减轻了保险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了中国市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李克穆认为财政税收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对现有的部分保险税收规定予以调整,制订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的政策,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探索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据悉,中国保监会已就如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

养老保险发展,成立专家组,集中力量研究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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