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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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6-05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9月25日 (周一)上午10: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拥有股份数127,5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37%,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7,53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周虹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夏小平先生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5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顾海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