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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5: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122号文),同意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40.01%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泰投资)27.51%,转让给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文音像)7.5%,转让给海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控股)5%;同意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1.63%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鹏泰投资。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鹏泰投资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14%,为第一大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鹏泰投资、粤文音像和海源控股共同提出了

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
股票
自2006年9月25日起停牌,公司将在2006年9月29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若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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