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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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5: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根据非流通股东承诺事项,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注:R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数为147,346,244股。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特别承诺:所持非流通股在法定禁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其他事项说明 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由于本方案涉及非流通股股东将所得的2005年度分红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公司股价应相应除权。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25日发布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情见200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5、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