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光华对价每10股送2.2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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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5: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见习记者李坤 本报讯世纪光华(000703)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需要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2股对价。如果方案通过,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3.90%提高到53.56%。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非流通股众多,截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已经有13家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书面文件,尚有7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为尽快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潜在非流通股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已做出书面承诺,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前,存在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对其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河南汇诚投资以股份、现金方式或其他双方认同的方式偿还垫付的对价,或征得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的同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