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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0:3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内港口资源整合的总体战略部署,本着着眼长远、强强联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于2006年9月22日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
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合作的内容主要为:

  1、在

资本市场领域,将共同探讨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港口资源整合,锦州港将大连港作为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将来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证监会
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增资扩股等多种形式,吸收大连港为锦州港的股东,大连港也欢迎锦州港成为大连港的战略投资者。

  2、在港口业务领域,双方将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在矿石和油品业务方面实现合作,搭建现代物流链,在加大各自周转量,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

  3、在锦州港西部海域开发建设方面,共同探讨成立合资公司,负责锦州港西部海域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争取国家及省、市政府的优惠政策,加快锦州港西部海域的开发建设速度和规模。

  为使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将建立由两地政府和两港高层领导参加的定期会晤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和实施;同时双方根据上述确定的合作领域和内容,成立联络和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沟通和推进工作。当前要重点开展锦州港西部海域码头建设的可行性研究。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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