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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四类金融机构加大审计力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明 申屠青南

  审计署日前在《2006—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将逐步加大对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力度。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仍是今后5年审计的重点。

  除了对“四类金融机构”审计力度逐步加大以外,发展规划对金融审计还强调,将以总行(公司)为龙头,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审计力度,促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审计,将着力于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关注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等方面。

  发展规划提出,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走以经济责任为中心的企业审计“路子”。其中,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特别是损益的真实性;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营销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治理商业贿赂将成为审计的“重心”。

  另外,检查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关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分析和评价企业资产的质量状况和保值增值情况,揭露国有资产流失及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等也是国有资产审计的重要方面。

  发展规划还指出,财政审计将以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实行中央本级支出审计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

审计署将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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