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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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 04:0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82,396,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空港企业园D-04地块企业用房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瑞置业投资开发空港企业园D-04地块企业用房二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2,396,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上述第三、四、五、六项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