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定向回购国家股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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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04: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定向回购方案,本公司将定向回购漳州市财政局、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持有的合计44,453,591股本公司股份。
9月21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146号),定向回购漳州市财政局所持本公司26,427,955股国家股事宜已获得批准。本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定向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