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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工行股权部人事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工行董事仲建安将兼任主管

  □本报记者 袁靖 郑尚

  据知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透露,工行上市前夕,原汇金工行股权部的负责人文远华的职务将由仲建安接手,而仲建安同时是工行董事会的成员之一。据了解,新的任命通知将会很快下发。

  汇金公司先后使用外 汇储备向建行、中行、工行注资,汇金总经理谢平曾公开表示,这些被注资的银行上市后,为汇金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据了解,汇金公司专门设立了中行、建行和工行股权部,代表汇金公司在中、建、工三行行使股东权利。为工行注资时,汇金就成立了工行股权部,目前该部门共有工作人员4名。据介绍,仲建安现年46岁,2005年10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前任职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作为工行股东,目前汇金所持的股份如何界定,尚未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尤其是未来可能还要面对“类别股东表决”的问题。

  关于持股人的定性问题国务院曾有一个专门的规定,一般把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时,国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定义为内资股。而今年1月初,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在出席某会议时曾表示,汇金在银行的股权上市后实现全流通是很重要的。因为全流通取消了类别股东的障碍,保证了汇金公司的国有股权在流通性上与战略性投资者保持了一致。另外,这样也可以保证

外汇储备注资的流动性。

  而业内人士认为,只有界定为H股,才能保持更好的流动性。

  德恒律师事务所的郭克军律师认为,尽管内地有关于如何界定股权性质的规定,但是没有规定A股不允许到香港流通,而且香港法律也没有限制A股向H股转换。而在涉及股份变换的时候,需要不同类别的股东批准。这个“类别股东表决”才是最大的问题。他认为,可以参照中行的做法。

  中行在招股前已经明确表示,在做转换时不需要类别股东批准。郭克军认为,招股章程本身是一个合同,如果在其中做类似的安排,即“在做A股到H股转换时,不需要类别股东的批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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