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参股未上市银行政策即将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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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0:43 中国证券报 | |||||||||
(上接A01版)此前有消息称,通知将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股权的保险公司分为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两大类。对此,上述人士表示,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之间并没有明确区分,通知中也没有相关规定。 一箭双雕:股权投资与综合经营
保险业“国十条”提出,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参股未上市商业银行股权,既是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有益尝试,也是金融综合经营的重要一步。 从提高保险资金收益水平的角度来看,此前,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公司先后参与交行、建行、中行的H股及A股发行,已经获得不错的回报;如果能在银行上市之前就进入,无疑拥有更大的获利空间。 从综合经营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也非常看好投资银行业的机会。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将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总结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安保险更是把银行作为和保险、资产管理并列的三大业务支柱之一。 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日前表示,公司将加大投资银行股权的力度,在条件成熟时,银行业务也会成为公司主业。他还表示十分关注参股农行的机会,“只要有机会,就要进去”。 事实上,保险机构参股未上市商业银行已经破冰。此前,中国人寿集团已通过股权拍卖方式,斥资3.92亿元认购了70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持股比例为1.75%,这是中国人寿首次投资非上市商业银行的股权。7月底,平安保险投资49亿元获得深商行89.24%的股份,这也是国内保险公司首次控股一家中资商业银行。同时,中国人寿和平安都参与了广发行的竞购。 随着投资渠道的拓宽,风险防范成为保监会的监管重点。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就防范投资风险建章立制,出台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工具信用风险评估指引、资产管理重大事件危机处理办法等四个文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