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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修订编制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0:43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今日,中证指数公司发布新修订的《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案》,新修订版本将大市值股票快速进入机制和设置指数临时调整备选名单机制纳入其中,并对成分股遇临时调整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沪深市场首个跨市场统一指数,沪深300指数已成功运行16个月,并基本被确定为首只股指期货标的指数。

  《编制方案》强调,沪深300指数选样空间必须满足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
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A股中排在前30位;此外,必须是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在计算方法上,《编制方案》规定沪深300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调整股本将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其中分级靠档方法改变了原先采用的流通比例与加权比例对照表,采用自由流通比例与加权比例对照表,并指出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包括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的员工持股,以及交叉持股等。

  根据快速进入机制,《编制方案》规定,对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

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此外,在定期调整时设置备选名单,以用于样本股的临时调整。沪深300指数设置15只股票的备选名单。

  针对上市公司发生并购、分拆、破产等情形,沪深300指数和中证100指数等作出补充规则:如果成分股公司申请破产、被判令破产,或者暂停在A股上市,将备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替代。

  新闻链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日前提供的分析报告显示,沪深300指数自2005年4月8日运行至今,与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日相关系数分别达到97%和98%,指数充分代表了两市股价变动情况。截至8月3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授权9家基金公司使用沪深300指数作为11只基金的业绩基准,跟踪资产超过3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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