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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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号:临2006-03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共有1项议案提交表决,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06年9月19日上午在东大名路359号4楼会议室举行。大会由盛小洪董事长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7人,持有和代表股份为87,446,0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9,347,391股的54.8776%,除去关联股东的股份,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840,213股。其中无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78人,代表股份数为5,778,890股,占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0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为81,667,135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061,323股,占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593%,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式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中的全体股东是指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的股份,计14,840,213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