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11:5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费杨生 申屠青南 对于太阳能、浅层地能、污水余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应用于建筑,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财政部和建设部日前联手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示范项目的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及示范推广等。 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8%,全国节能形势比较严峻。业内专家分析,两部委联手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将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称,建设部将推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光热、光电应用,浅层地能向建筑物供暖制冷等,预计在“十一五”期间,太阳能应用面积将达1.6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达2.4亿平方米,可实现替代常规能源960万吨标准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