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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网发行资金申购补充:T+3解冻申购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8:02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谢颖明 张立君

  为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实施,更好地规范以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上证所和深交所昨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新股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全文见A2版)。

  《补充通知》规定,对于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股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股票,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照询价区间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T+3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补充通知》的出台,汇总和完善了证券发行和承销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新股发行定价工作。《补充通知》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重新对新股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进行规定,为投资者的申购提供了指南。

  为支持国内大型企业A股、H股的同时发行、同时上市工作,《补充通知》特别规定了缩短一个工作日的发行流程。新办法不仅缩短了发行周期,提高了发行效率,也为A+H新股发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介绍,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申购流程是为A+H发行上市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A+H新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并与香港市场发行上市流程趋同,所以上述流程主要适用于A+H的发行上市。

  深交所的《补充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小板公司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询价方式发行

股票,即通过初步询价后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或者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询价区间后,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以确定发行价格。

  鉴于中小板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询价方式以及不同的发行流程,深交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新股申购前应认真阅读股票发行公告,并严格按照发行公告中的流程进行申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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