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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 600689证券简称: G三毛 编号:临2006--035

  B 90092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3、本次会议没有关联事项提交表决。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8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2人,代表股份5532.080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5240%,其中:

  有售限条件的流通股东13人,代表股份5515.9133股

  A股流通股股东74人,代表股份19093股

  B股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42577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倪志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通过,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变动的议案》;

  1、王国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增补谭坤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变动的议案》

  1、吴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华萍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3、增补陈永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增补邓寿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见证,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资料

  2、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董事签名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签名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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