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高健智:切忌并入没有灵魂的空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09:42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高健智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于2006年9月8日开始实施。规定称:外资企业在并购境内企业后,持有股份高于25%则可以享受外资企业待遇,低于此标准的企业将不享受外资企业相关待遇。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本次规定首次涉及外资并购中备受争议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我觉得用积极乐观的角度看,政府立此规范,应该是一件好事——至少有法律明文规定在那儿,有可依循的方向。美中不足的是,每次规定出台以后,执行细则却遥遥无期,这是政府部门有待努力的地方。

  我个人是创投业者,创投的本质是投资,“将本求利”是创投的最高原则。今年是中国加入WTO相关法律调适的最后一年,有相当多的“惨”业寒冬很快就会降临。

  国外强敌压境势在必然,国内的几家强者互相拥抱在一起的话,还有机会度过暴风雪,等到春天发芽、茁壮,如果经营者连这点都看不清楚的话,坚持自己独立前进与暴风雪奋斗,依我看,只会油尽灯枯,孤寒冻死!就创投的角度谈并购,应该关注的是用什么方式并购(或合并)最为有利,以及在此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难题。

  本月初,某中关村科技公司来咨询和另一家同类型公司的合并事宜。该科技公司面临产业竞争压力,“与其孤军奋战,不如合纵连横”,这种想法受到很多人欢迎。然而,合并的结果并不一定会按照当初设想的那么完美。是水乳交融,双方能够形成互补,因而增强御寒能力,还是一不小心成为对方“吸星大法”的受害者,合并之前谁能知道?合并之后才醒悟过来,又有什么用?有经验的创投人会知道很多“故事”。随时可以提醒创业者,如何避免“踩到地雷”。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很有可能变成“事故”!没有经验的投资者是一头热,人云“合并不错”,附曰“并购很好”,到头来害死创业者还不自知。

  一般来讲,两家公司合并,最难处理的是两个管理团队的安排。合并后到底由谁当家?合并一家公司,最怕的是并了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子,如果全盘接收,人事问题又是一大麻烦。依照过去的经验来看,尤其是对被合并的公司而言,人事问题处理不好,大家心里不爽,迟早走人,留下空壳,又有甚用?

  所以,当创投的其他本领没有,就是有“三多”。那就是:看得多,听得多,还有意见特别多。

  以我个人经验,给中关村那家科技公司CEO的建议是:就我看来,合并之后最能形成

竞争力的,既不是“弱弱结合”,也不是“强弱结合”,“强强合并”比较有竞争力。最理想的合并是两家公司基本上都是体制不错,都有机会自己走出一条路,合并之后更能增加彼此的竞争力,缩短彼此的学习曲线,互补长短,这种合并才有意义。否则的话,不并也罢。

  (作者系财富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