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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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3: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大江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大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宜化矿业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2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从事磷矿采选、加工、销售,法定代表人黄启生。 宜化集团持有本公司16.2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化矿业为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化大江与宜化矿业的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宜化大江与宜化矿业共同投资组建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其中宜化大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867.9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36%;宜化矿业以拥有的价值1132.02万元的探矿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2.64%。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2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从事磷矿采选、加工、销售,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宜化大江84万吨磷复肥的生产用矿,宜化大江与宜化矿业组建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该关联交易主要是为确保本公司磷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提高公司磷化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湖北省宜昌江家墩矿段地质普查项目探矿权评估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