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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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3: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06年9月4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2006年9月14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列席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进行的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公司将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彭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彭蔚女士个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彭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彭蔚女士个人简历: 彭蔚,女,汉族,1955年6月生,天津市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入党,大专文化程度,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后,先后任西安市饮食公司西大街商店团总支干部,西安市饮食公司团委干部,新城区饮食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经理,西安饭庄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饮食集团副理事长,2000年2月至今任西安饭庄党委书记、总经理。曾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女职工,陕西省先进女职工,陕西省优秀青年企业家,陕西省“三八”红旗手,西安市优秀女企业家,西安市巾帼十杰暨“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彭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9月14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彭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提名聘任的副总经理彭蔚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彭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樊光鼎、李地、张志刚、丁弋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