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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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3: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曹春昱、李一军、熊道平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根据《上市公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根据该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决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