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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3:4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5日上午

  2、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作荣先生

  6、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615127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7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6149579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33.80%。

  3、B股东出席情况:

  B股东(包括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700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殷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61512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股东61495799股,占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170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的股数0股。弃权的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池化工相互担保1.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关联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沙隆达集团公司董事李作荣先生、刘兴平先生及何福春先生(合计持有61102141股)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41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A股股东393658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170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的股数0股。弃权的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英华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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