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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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06-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4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本公司2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再春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0万元。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9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2006-024。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再春、李飚和王万和等3名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加快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拓展APU维修业务,本公司计划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额3,884万元以注册资本的形式,单方面增资投入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9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2006-025。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请见2006年9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2006-026。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06-02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扣减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全部使用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0万元。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6,426.85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正常进行,截止2007年3月31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2,000万元,因此,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每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核查和测算,我们认为海特高新的这一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工作指引第一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要求。具体意见如下: 1、根据初步测算,海特高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代替银行借款,预计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约50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海特高新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海特高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在实施,按照实施计划预计到2007年3月31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万元,因此,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海特高新承诺将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不足部分通过银行借款归还。 4、鉴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状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否及时归还,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06-02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 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 一、“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特高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5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2400万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264,268,480.00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已于2004年7月13日全部到位。“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是本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该项目为充分满足国内航空维修市场在APU维修领域的需求而建立生产线,开发以空客A320、340系列和波音737NG系列,ERJ系列等机型为代表的APU维修技术,总投资6609万元人民币,原计划由本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实施。 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计划调整1,500 万元募集资金与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等共同出资设立湖南燃气轮机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由其具体实施部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项目,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湖南省株洲市董家段高科园。因对方主管部门原因该项合作至今尚未实施。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额度的议案》,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由计划的6,009万元调减为3,884万元。 为加快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拓展APU维修业务,本公司计划中止与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的合作项目,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额3,884万元以注册资本的形式,单方面增资投入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奥特”),由四川奥特负责具体实施。 因四川奥特另一股东四川蓝海置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行为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调整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整合及实施专业化管理的战略需要,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募集资金调整实施主体为四川奥特,由四川奥特专门负责航空机械设备和APU的检测、维修业务。 三、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调整的具体内容 1、四川奥特的基本情况 四川奥特,是本公司根据专业化管理的战略需要,以“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航空机械设备的检测、维修及研制开发”为主的专业化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四川奥特总资产为97,359,181.82元,净资产为42,950,015.40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16,664.03元。 本公司于2006年7月受让新加坡盈申控股集团(TPA Strategic Holdings Ltd,下称“TPA”)所持有的四川奥特48%股权后,四川奥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2、关联方介绍 四川奥特的股东之一四川蓝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 年4月成立,现注册资本800 万元,该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研制销售节能储能技术设备、家用储能空调设备等节能产品,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再春先生因其夫人吴逢秀女士实质控制四川蓝海置业有限公司、李飚先生和王万和先生因分别持有四川蓝海置业有限公司3.75%和0.625%的股份而成为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3、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计划将“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募集资金3,884万元以注册资本的形式,单方面增资投入四川奥特,由四川奥特负责具体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增资完成后,四川奥特注册资本由原3,000万元增加为6,884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四川奥特,只是调整“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由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是为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航空维修领域并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实施方式调整后的市场前景、存在风险和对策说明 实施方式调整后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市场、技术、环保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均与原项目相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因 “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改为由子公司来实施,使本公司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风险,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来控制风险: 1、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需按照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募集资金支取金额超过既定额度需知会保荐代表人,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2、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是作为注册资金增资给子公司四川奥特,因此本公司将按照对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方式管理四川奥特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四川奥特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产生的效益,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查询四川奥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五、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涉及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尚需四川奥特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批准。 六、独立董事关于“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存浩、陈光礻禹 、周德镇、刘亚芸已经就该项目调整发表了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是基于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拓展新的航空维修业务,并且本次调整仅是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仍是用于原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该项关联方共同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海特高新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已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项目调整是可行且安全的。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人关于“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姜文国、王廷富已经就“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行为发表意见如下:海特高新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拓展新的航空维修业务。同时,海特高新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已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项目调整是可行且安全的。海特高新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调整涉及关联方共同投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调整,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该事项待股东大会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即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G海特 公告编号:2005-02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本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对“航空辅助动力装置(APU)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6年9月29、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 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1440 联系传真:028-85158567 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