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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斌红、张向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7:04 证监会网站
证监罚字[2006]14号 当事人:王斌红,女,35岁,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北里15楼2门402房,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原注册会计师; 张向际,男,35岁,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8宅211号,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原注册会计师。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2000年、2001年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违法案,我会现已调查完毕,并依法向各当事人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并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了听证会。 经查明,对科龙电器2000年年报进行审计的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对科龙电器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未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及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与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度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事项(3000万元以上42笔,累计交易额256988万元)没有提出反对或保留意见。审计工作底稿中只记录了审计程序和结论,不能提供总体审计计划、审计总结,审计程序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未尽到独立审计责任。对此,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王斌红、张向际。 上述事实有相关审计报告、审计资料、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资料、当事人谈话笔录、询问提纲和说明等证据佐证。 王斌红、张向际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其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规定,根据《股票条例》第七十三条关于“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评估人员和律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斌红、张向际处以警告。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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