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严查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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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5: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各地须上报三个典型案例 见习记者周荣祥 本报讯建设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再次重申,将严查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并要求在明年11月底之前,各地要上报查处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
此前,在9月6日,三部门联合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此,昨日三部门公布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 方案再次强调,三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并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明确作出规定,要求在2006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根据方案要求,三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其中,建设部主要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发改委主要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 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将根据要求分为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在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三部门将从今年12月份起,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国部分城市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