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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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5: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捷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42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同意442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方斌、王新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