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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5:1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9日(周六)

  2、召开地点:漳州龙池开发区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庄兴董事(董事长蔡渊松先生出差国外,未能主持会议,由出席临时股东会的董事推选庄兴董事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821,823,5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3.88%。

  其中公司的控股股东:EUPAINDUSTRYCORPORATIONLIMITED的股份共计有324,685,805股,包括法人股和流通股,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为111,237,927股,未上市流通股为213,447,878股。全部授权罗青兴先生一人按指示代为投票表决。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21.346,73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29.4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3,804,31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92%。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821,823,56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3.8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1.346,7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1.346,7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对漳州灿坤南港电器有限公司的担保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1.346,7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四:审议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1.346,7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21,823,56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陈利民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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