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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亮相全面股改第49批 股改方案大扫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07:00 新浪财经
□ 本报记者 张 歆 今日,全面股改第49批公司亮相,共包括7家公司(上海5家、深圳2家)。鲁抗医药(600789)、旭光股份(600353)、ST中燕(600763)、健康元(600380)、南钢股份(600282)、东阿阿胶(000423)表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征求证券交易所意见,股票自即日起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改方案。此外,此前已经进入股改程序的青岛啤酒(600600)、长春高新(000661)今日则披露了股改方案。 青岛啤酒 10送1.5 青岛啤酒(600600)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派送3000万股股份,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止的流通A股20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股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作出特别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将不通过A股市场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因公司实施管理层持股而发生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转让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偿还代为支付的对价而发生的转让不适用于前述承诺。 长春高新 10送1.5+债务重组 长春高新(00066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发展总公司拟以其所持公司454752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4.63%)与创业科技共同出资设立长春超达。其中,发展总公司占拟成立长春超达注册资本的70%,创业科技占拟成立长春超达注册资本的30%。长春超达设立完毕后,发展总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由长春超达持有,发展总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长春超达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长春超达与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1.5股。 债务重组计划: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公司成立长春科建。长春科建设立后,公司及开发公司拟将长春科建100%股权,按净资产账面价值11364万元,转让给管委会,所得股权转让价款将全额冲抵长春高新所欠管委会土地整理费。由于本次长春科建资产出售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长春科建资产出售的临时股东大会与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长春科建资产出售预案和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改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的法定承诺:按照《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履行法定义务。 除法定承诺外,发展总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除非长春超达成立后做出以下承诺以下5项内容:“(1)同意参加长春高新股权分置改革,并愿意以对价安排形式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票的流通权;(2)所持有的长春高新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长春高新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3)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长春高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的情况,长春超达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安排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对价安排完毕后由长春超达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公平合理的处理方法协商解决;(4)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并通过审批后,及时委托公司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对价安排股份的登记托管;(5)承诺人保证,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否则不办理所持长春高新股权过户至长春超达的手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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