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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须尽快出台煤层气利用的扶持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 02: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岩雪

  本报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出台,而当前关键的任务是要把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让煤炭和煤层气开发企业感受到国家政策实实在在的支持。

  该发改委官员指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出台瓦斯抽采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煤矿安监部门要尽快出台先抽后采的标准。环保部门要积极研究限制煤矿瓦斯直接排空的标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煤层气管理体制,完善竞争机制,加强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据悉,煤层气是一种以吸附状态赋存于煤层中的非常规

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其主要成份是甲烷。近年来,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和煤层气产业发展备受人们关注。我国化石
能源
资源中,煤炭占90%以上。2005年,我国煤炭分别占能源生产总量的76%和能源消费总量的69%,是世界上第一煤炭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占一半。煤矿瓦斯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这位官员介绍说,我国煤田地质条件复杂。地面钻井抽采煤层气技术难度大、单井产量低、生产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井下抽采瓦斯技术要求高,抽出的瓦斯浓度较低,管路运输不安全。他表示,由于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重视不够,瓦斯利用受到制约,如瓦斯发电上网难,特别需要国家在市场准入、发电上网、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

宏观调控,给予有力的政策扶持。

  另外,针对一些地区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设置重叠、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的问题,该官员表示,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建立煤炭生产和煤层气开发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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