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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细则修订版亮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2:50 新闻晨报

  晨报讯今日,上证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版,即日起实施。细则中的网络投票是指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上证所认可的网站行使表决权的办法将另行制定。

  新细则第四条规定,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老细则是以现场投票为准)。在网络投票
操作上,新细则更加完备和人性化。其中规定,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99元则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代表对议案组2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代表议案组2下的所有议案。新细则还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的,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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