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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下的ST股如何浴火重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7:13 经济视点报

  在铿锵有力地股改扫尾阶段,ST股可谓是“时来运转”。当下,并购重组成了ST族的重生之道。

  虽然市场主导了股改进程,但政府的“保驾”也是ST股能够浴火重生不可或缺的因素。

  可是,市场在争夺ST股壳资源时,也充满着无限风险。此时,政府引导优势资源介入重组、出台保护重组的相关政策、防止恶意并购等,每一例并购重组过程中都应该闪现出政府的身影。

  □经济视点报记者 李传金

  用“时来运转”来形容当下

资本市场中ST股的命运,是十分恰切的。

  股改前,随着资本市场国有股的渐次减持,壳资源一度供大于求。而眼下,随着股改年底大限的日益临近,相关部门为ST股的股改开通了“绿色通道”,ST股的壳资源旋即成了市场的“香饽饽”。

  然而,市场看中的只是ST股壳“华丽的外衣”,“插草买身”似乎成了ST族唯一的命运,这不得不让人感叹造化弄人。

  壳资源优势

  8月28日,《中国证券报》披露,又有8家上市公司进入第47批股改程序。至此,沪深两市股改已完成90%以上,未股改的公司只有199家。在这不足200家的上市公司中,ST股占了近一半,占全国160多家ST股的60%以上。

  这一局面,在中国证券会意料之中。

  据统计,在未股改的ST股中,大半在今年上半年继续亏损,目前,资不抵债的达48家,同时,有50多家公司大股东股权处于质押或司法冻结状态,很多公司还存在诉讼和大股东占款等问题。

  然而,这些不利因素在股改到了目前,反而成了ST股走俏的原因。股改是每一个上市公司难以逃避的门槛,如果ST股不完成股改,股改年底大功告成也将成为泡影。

  为此,相关部门为促进ST股股改的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股改过程中可以注入优质资产作为对价;股改过程中涉及资产重组的,可以直接进入“绿色通道”,等等。这些利好消息,为ST股股改提供了便利,也为ST股重组降低了门槛,ST股的“壳”一时成为非上市公司争夺的稀缺资源。

  这对ST股来说,真是时来运转。股改之前,由于国企重组并购政策不明朗,市场担心国有股权在转让中无法享受政策支持,对ST股壳的前景心存疑虑,壳资源的买卖受到掣肘。

  同时,隐藏在壳当中的或有负债、担保、未决诉讼等风险,使买壳企业因买壳而负债累累、大伤元气。在国有经济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政策的指引下,国有股减持越来越多,致使壳资源供大于求。

  并购重组方向

  那么,在股改大限日迫一日的现实情况下,ST股向左,还是向右?

  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尚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报送并购重组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尚未股改公司尽快提交股改方案,并给上市公司一个信号,采用并购重组的方式进行股改,将得到支持和鼓励。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通知》实质上是对ST股股改指明了方向,因为适合用并购重组方式进行股改的公司主要有几个特点:业绩不理想、股本结构限制、股东股权被抵押、公司产业调整等。

  为此,证监会为ST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和加速重组类公司的股改及资产置换等手续和进度。

  据悉,早在4月,为加快股改进程,证监会已派专人前往证券交易所,专门审核尚未股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事项。

  这仅是政策支持的第一步。

  9月1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中国证券会也连续发布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并购重组的利好政策。

  一位证券分析师表示,证监会在这些措施中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以各种形式展开重组,并对并购重组进行规范,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绝大的利好。

  这对市场同样是利好消息,市场正是看到了ST股壳资源有利可图,才使得ST股壳炙手可热。

  据分析,由于很多ST股净资产非常低,对于重组方而言,此时接手上市公司进行重组的直接成本并不高。重组方作为非流通股东,一旦重组成功,同样具有股份流通的权利。这就意味着重组方完全有可能在重组成功后通过降低持股比例(依然保持控股地位)以获取投资收益的方式间接降低重组成本。

  政策利好,市场同样做出了积极的反应。中原证券研究员张冬云表示,目前,沪深两市ST类股票上扬明显。

  并购中的政府角色

  9月1日,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政府在上市公司中的角色给予了定位:为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的法律、审批操作等平台,不过分干预企业之间的重组。

  可是,有关专家指出,整合上市公司资源、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政府责无旁贷。因为整合当地经济优势、与证券市场对接,是政府发挥

宏观调控职能的再现。

  据有关资料证实,凡是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反映当地经济发展优势的,企业运行就比较好,上市公司回报就高,就越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何雁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应对处在同一地区、主业雷同、盈利水平不高的上市公司进行“并壳腾瓤”,用腾出的“壳”发展其他的支柱产业。同时,在引导企业间并购重组中,政府还应该担负起监督职责。

  在股改过程中,由于非流通股的获取成本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巨大空间,不能排除场外资金借股改的机会进行假重组套利,即选择ST上市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以接近净资产的价格购入,重组后的若干时间一有机会即以市价抛出股票。

  2005年股改初期,陕西省的ST精密被重组方深圳天华通过挪用配股资金、违规担保等手段,造成逾10亿元的资金窟窿,投资者和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有专家认为,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措施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政府除为规范企业重组并购构建一个规范的法律政策环境外,还必须针对重组并购建立规范的事后救济制度。对并购方过去的经营并购行为进行监控,避免公司成为并购方的融资平台,或恶意掏空资金的牺牲品;在收购前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收购资金来源审查,收购后还要进行阶段性收购成果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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