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户与机构应分开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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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5:52 中国证券报 | |||||||||
湖北 王小智 据媒体报道,现行的IPO询价制度将进行重大调整。IPO询价制度自2004年实施以来,可以说是问题多多,投资者要求修改完善询价制度的呼声很大。因此,对询价制度作重大调整的思路,显然是顺应市场之举。不过,就“五大变革”的内容来看,笔者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有必要将散户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
实行IPO询价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借助于机构投资者的分析与定价能力,来对新股价格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使新股的发行价格变得更加合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的IPO询价不仅距离确定合理的新股发行价目标相距甚远,而且还成就了机构投资者吃偏食的需要,严重违背三公原则。机构投资者不仅可以通过网下询价,而且还可以像个人投资者一样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极大地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小投资者对此意见甚大。在这里,笔者以为有必要结合IPO询价的五大变革,把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区分开来。 第一,针对“进一步理清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关系”之变革,扩大询价机构队伍,把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纳入到询价对象中来。如此一来,网下询价配售就不再是少数机构投资者的偏食了,而是所有机构投资者共同拥有的主餐。第二,结合“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将同时进行”的变革,规定机构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下配售,从而使网上申购成为个人投资者的专利。同时针对个人投资者资金实力有限的特点,对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资金上限作出规定,比如限定申购资金不超过50万元或100万元,以便让更多的个人投资者能够分享新股中签的喜悦。第三,在网上申购与网下配售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新股额度分配比例。比如,中小盘股的发行,网上申购占七成,网下配售占三成;大盘股的发行,网上申购与网下配售各占50%。在此基础上再启动回拨机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