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5:52 中国证券报

  股票简称:兰州铝业股票代码:600296公告编号:临2006-10号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铝业签订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的议案》;

  鉴于氧化铝为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为尽可能减少氧化铝市场波动对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影响,确保稳定生产,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国际市场定价惯例制订;面对波动的氧化铝供应市场,本次关联交易确保在未来四年内公司原料供应稳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生产及可持续发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冯诗伟、谢洪、李宁、严平、王江敏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296证券简称:兰州铝业编号:临2006-11号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

  ●关联人回避:关联董事冯诗伟、谢洪、李宁、严平、王江敏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所需原料采购合同,不对公司资产状况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8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签订《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合同内容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中国铝业采购氧化铝,共计二百八十三万吨。

  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铝业签订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冯诗伟、谢洪、李宁、严平、王江敏回避表决),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1,851,442股兰州铝业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亚庆

  注册资本:11,049,876,153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石的开采;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中国铝业为国有控股公司,在香港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内最大的氧化铝供应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氧化铝,氧化铝为公司电解铝生产所需主要原料。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签订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乙方向甲方购买二百八十三万吨氧化铝。

  3、交易价格:交货当月产品价格计算:按照上个月上海期货交易所三月期货铝锭结算价加权平均值的17%计算。

  4、交易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5、履行合同的期限: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6、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2007年本公司向中国铝业采购氧化铝约占公司氧化铝年采购量的81%,2008年、2009年、2010年约占公司氧化铝年采购量的95%;2007年公司氧化铝采购量约占中国铝业本年度氧化铝销售总量的4 %。

  7、此项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氧化铝为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为尽可能减少氧化铝市场波动对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影响,确保稳定生产,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国际市场定价惯例制订;面对波动的氧化铝供应市场,本次关联交易确保在未来四年内公司原料供应稳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生产及可持续发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氧化铝长期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