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开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2: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赵惠

  本报讯6989位股民诉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9月5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5日、6日为证据提交阶段,谢绝媒体采访和投资者旁听。

  据9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有关情况显示,由于此案是目前国内起诉人数最多、起诉标的最大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情况复杂,影响广泛,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3年2月8日开始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调解及软件设计工作,力求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判决可能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对于这一案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思路为:一是边开庭边调解,力求这些案件能和解;二是采取多种方式便利当事人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制了股民身份认证表,股民可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核实认证表,避免了烦琐手续和相关费用,由于本案当事人众多且遍布全国,法院按照律师代理案件数量多少依次安排开庭时间,首批开庭审理的为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代理的100个股民;三是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设计开发出

证券虚假陈述损失赔偿计算软件,确保损失数额计算的准确性,提高审判效率。据了解,设计开发出专门软件并应用于损失计算,在全国此类案件中尚属首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