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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2: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6日

  2.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杨同兴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7人,代表股份79345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79345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79345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79345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补选马宇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截至本届董事会到期日。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已刊登于2006年8月5日“

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网站“巨潮网”发布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中。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苏州干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焦婧

  3.结论性意见:本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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