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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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2: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6年8月9日公告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后,部分投资者对我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为1013.95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62.84%的相关事项产生质疑。针对上述质疑,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一、2005年度公司母公司帐面利润总额为5789万元,但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273万元,可用于弥补的历年亏损为4946万元,其中:弥补2003年度亏损1412万元、2004年度亏损3534万元,弥补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7万元,当年母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8万元。 1、2003年度。公司母公司2003年度帐面利润总额为-9578万元,按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调整增加8166万元,实际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可弥补亏损仅为1412万元。该年度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为:(1)工资薪金纳税调整1603万元;(2)坏帐准备纳税调整4427万元;(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调整1696万元。 2、2004年度。公司母公司2004年度帐面利润总额为-19896万元,按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纳税调整增加16362万元,实际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可弥补亏损仅为3534万元。该年度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为:(1)工资薪金纳税调整2213万元;(2)坏帐准备纳税调整10238万元;(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调整1037万元;(4)投资所得扣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184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03年度及2004年度虽然亏损额达到29474万元,但按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实际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可弥补亏损仅为4946万元,其他亏损均为不可弥补事项,主要为坏帐准备调整14665万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733万元。 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半年度企业所得税仅进行预缴,到年度结束后再进行纳税申报,核定最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因此半年度报告中所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并非最终的计提数,公司也没有纳税申报的相关资料,公司半年度企业所得税计提情况为:会计利润为1493.17万,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超支907.87万元,其它超支256.74万元,扣减股息及股权收益37.81万元,计纳税金额为2619.97万元,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为864.59万元,另加上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得税发生额149.36万元,合并数中企业所得税发生额为1013.95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