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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简称: ST金泰编号:临 2006-01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经专项审计的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股本1股。 在上述对价安排的同时,非流通股股东以原持有的7,348,865股作为对价安排的一部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083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9 月 8日

  ●复牌日:2006 年 9 月 12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 2006 年 9 月 12 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

股票简称改为“GST金泰”,股票代码“60038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 2006 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以公司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经专项审计的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股本1股。在上述对价安排的同时,非流通股股东以原持有的7,348,865股作为对价安排的一部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083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1.579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08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1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12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ST金泰”,股票代码“60038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9月8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和深圳欧菲尔科教器材有限公司尚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其所应支付的股票对价由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若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和深圳欧菲尔科教器材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应向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款项,或取得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意,由山东金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100

  电话:0531-88902341

  传真:0531-88902341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48,107,148 股,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为-0.06元。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协议文件;

  5、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7、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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