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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柯曼:欲赴美融资先琢磨萨班斯法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3:17 第一财经日报
这个法案肯定会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作出修改和完善,不排除未来会针对大公司和小企业实行不同标准政策的可能。但是我认为没有必要单独为中小企业制定出一套特殊的法规 本报记者 于婷婷 发自上海 “2006詹姆斯·柯曼财务风险管理全球巡讲(中国站)”近日在上海举行。演讲前,国际财务管理大师詹姆斯·柯曼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就《萨班斯法案》发表了他的看法,他建议,从长远考虑,想到美国融资的企业应先在《萨班斯法案》上花心思,而不是到别的市场“走弯路”。 “有些人认为这个法案太严厉了,称之为‘萨班斯恶法’,它也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还将不断修改。但我相信经过不断的完善,它最终会成为一部标准的法案、经典的法案。”他说。中小企业不必另辟蹊径 《第一财经日报》:《萨班斯法案》对企业有哪些具体影响? 詹姆斯·柯曼:美国国会颁布《萨班斯法案》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实现投资人、企业所有者和管理层三方得益。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法案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机会。企业为了满足法案要求通过投入更大成本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必将会使其经营更有效率,从长远讲就有可能被更多的投资者看好而获得更多融资机会,而投资者也会从一个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公司得到投资收益。 《第一财经日报》:美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如何应对《萨班斯法案》对风险控制提出的严厉要求以及为符合法案规定付出的高额成本? 詹姆斯·柯曼:《萨班斯法案》应该成为企业竞争的新起点,在尽可能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按照《萨班斯法案》完善风险控制体系的企业将具备更大的竞争优势,做不到的企业则被淘汰出局。这一法案像阳光一样,对所有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是公正透明的。真正优秀的企业应该有能力将这个严厉法案引起的危机变成一个转机,在受其监督下的公平竞争中进一步凸现自己的竞争实力。 我主张自由经济和平等竞争。数目众多的中小企业往往会以规模小、资源少为由,通过利益团体向国会游说以期为中小企业争取到另外一套特殊的法规,以维护他们的权益。我对此并不认同。任何大企业都是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应该以积极态度应对《萨班斯法案》。这个法案肯定会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作出修改和完善,不排除未来会针对大公司和小企业实行不同标准政策的可能。但是我认为没有必要单独为中小企业制定出一套特殊的法规,那样会使制度的实施更加复杂化。简单明了、便于实施,是制定法案的基本原则。在《萨班斯法案》上花点心思 《第一财经日报》:《萨班斯法案》自2006年7月15日对在美国上市的非本土公司开始实施以来,很多对美国资本市场向往已久的外国公司因为其带来的巨大的上市成本,转而到其他市场上市,这会不会影响美国资本市场吸收好的外国企业? 詹姆斯·柯曼:很多人持此观点,认为严厉的法规把一些好的外国企业拒之门外,影响到美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成长,目前也的确存在这一问题。相信美国国会会倾听多方的声音,现在也有很多针对这一问题作出的修改提案,明年将会出台新的修改案。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协调和解决,使外国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得以恢复。 此外,美国资本市场是目前规模最庞大、融资能力最强的资本市场,在《萨班斯法案》出台后仍能够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企业可以得到更大的认可。如果好的企业因为较高的上市成本转而到其他地方上市,很可能走冤枉路,最后还是要回来。我建议希望到美国来融资的企业不妨现在就在《萨班斯法案》上花点心思,这种投入有其长远价值。 《第一财经日报》:针对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大股东及关联公司非法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萨班斯法案》有何借鉴意义? 詹姆斯·柯曼:中国的资本市场结构和美国不太一样,所以《萨班斯法案》的具体规定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但是中国是可以从立法精神的角度加以借鉴的。美国的资本市场也是经历了100多年才成长起来的,中国可以参考它在不同阶段的立法效果和实施过程中出现过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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